依照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峻过剩对立的辅导定见》(国发〔2013〕41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脱困开展的定见》(国发〔2016〕6号)、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告诉》(工信部原〔2021〕46号)的要求,现将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建造一座150吨电炉炼钢产能置换计划予以公示,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。公示期:2021年9月2日至9月29日。
如有贰言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(资料工业处)反映定见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供给实在名字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资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供给实在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资料等。
联系人:闫经理
电话:186150335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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